水上无线电是船舶重要的现代通讯手段之一,良好的无线电通讯秩序是满足水上无线电通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这里,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些船用甚高频的基本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船用甚高频功率要求
根据内河船舶、海船法定检验规范要求,发射机输出功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发射机输出功率应在6至25W之间;
(2) 应配备相应装置能将发射机输出功率降低至0.1~1W之间。
常见的功率符合要求的船用甚高频
二、船用甚高频电压频率要求
证及油样
根据内河船舶法定技术检验规范要求,无线电通信设备在下列电源电压和频率的波动下应能正常工作:
(1) 电压
发电机供电:额定电压的±10% ;
蓄电池供电:额定电压的+30%~-25%。
(2) 频率:额定频率的±5%。
因而,为了让甚高频稳定工作,需要提供稳定的电压和频率条件。
三、船用甚高频天线安装要求
船用甚高频稳定的信号发射和接收,也需要天线按规定安装。
(1)天线及其下引线的设置应尽可能远离烟囱、通风筒、桅杆及上层建筑等金属结构,其间距应不小于1m。
(2)天线对船体的绝缘电阻,在干燥气候时,应不小于20MΩ;在高湿度时,应不小于2 MΩ(用1000V直流高阻计测量)。
(3)天线应有避雷保护,当天线处在船舶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则应另设独立的避雷装置。
四、违规使用非船用高频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船舶、航空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下同)设置、使用制式无线电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无线电台执照;需要使用无线电台码的,同时核发无线电台识别码。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不按照无线电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常见的非船用高频型号
TM-281、TM-271、FT-2900R、FT-2980R、TM-481A、IC-2200H、TM-481A、TH-9000等,其他非船用高频型号这里不一一列举。非船用高频因其发射功率高,为满足散热要求,此类高频散热片往往很大,大家可以自行检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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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吉安甫、周添畅
图文审核: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