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和交互方式正被数字技术深刻重塑,档案工作也在逐渐转向数字管理。1月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档案条例》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张筑美表示,此次《条例》新增“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为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应用于档案工作提供指引,贵州将多点发力推动条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加强档案信息化是档案工作融入并促进数字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举措。“十五五”时期,贵州将更主动地融入数字中国和数字政府、“数智贵州”建设,深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持续抓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工作,以信息化驱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张筑美介绍《贵州省档案条例》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我省借势借力,先后承接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等多项国家档案局试点任务,为一些具备条件的单位和地区创造先行先试的机会。下一步,贵州将以适当的方式总结提炼试点实践经验,推动试点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以点带面,激发工作积极性,引导更多地区和单位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档案工作,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提升规范化管理效能。此前,贵州为全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规范管理制定实施办法,提供了操作指南,制定档案数字化相关工作规定,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安全可控。这些制度规范与《条例》共同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要求、工作环节、管理措施等,提供更为可行完备的制度供给,确保档案数字化转型规范有序。
四是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目前,贵阳市档案馆、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已先后建成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和企业集团数字档案室。“十五五”期间,贵州将按照国家关于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安排,有步骤、有计划地适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数字档案馆(室)。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彭怡 张良胜 晏惠轩
编辑 骆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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