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现将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82个、应用程序122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1340个,共计1546个服务项目。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82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122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3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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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广东
编辑:李媛
审核:麦慧晴 吴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