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优化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低空资源配置,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秩序,助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山东省新版无人机空域规划于2026年5月14日零时正式启用,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实现大幅扩容。
此次空域优化调整力度空前,山东省无人机适飞空域占比从18%提升至39.1%,面积由2.82万平方公里增至6.18万平方公里,扩容幅度超119%。从区域分布来看,鲁中、鲁南、胶东三大片区适飞空域增幅最为显著,临沂城区沂河湿地公园全线纳入适飞范围,淄博沂源县郊野、山地区域及烟台、青岛周边非核心城镇区域也大幅解锁,为无人机作业、航拍、文旅应用等提供了广阔空间。
新规明确,优化后的适飞空域特指《山东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示意图》标注的蓝色区域,仅限真高120米以下空域使用。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内开展常规飞行活动,完成实名报备后无需提前审批,可自主合规飞行;适飞空域以外区域(含机场净空区、军事禁区、核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为管制空域,飞行活动须严格遵守管制规定,提前报批后方可实施。
为确保新规落地见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同步公布了适飞空域查询渠道,无人机用户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精准查询具体适飞范围、禁飞边界及飞行限制要求,实现“透明飞行、合规作业”。
同时,全省交通运输、公安、空管等部门将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强化飞行行为监测,严厉打击黑飞、违规飞行等行为,保障低空飞行安全与公共秩序稳定。此次空域规划升级,是山东深化低空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标志着全省无人机管理从“从严管控”向“规范管理、有序开放”转变。
大幅释放的低空空域资源,将有效降低无人机行业应用门槛,推动无人机在农林植保、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文旅航拍、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为山东培育低空经济新赛道、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柴颖颖 编辑:刘梅梅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