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科技 8月2日消息,据工信部网站,为进一步加强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和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加强OTA升级活动监督管理。企业实施OTA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管理能力、车型及功能、具体升级活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企业在备案完成后,才能开展OTA升级活动,涉及变更产品技术参数的应在备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开展备案评估与监督检查,规范OTA升级应用方式,避免企业通过OTA升级隐瞒车辆缺陷或规避责任。采用OTA升级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召回计划, 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