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科技创新,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网络空间,如何借助科技的力量,营造法治化营商网络环境?8月29日举行的2024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执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论坛中,多位与会嘉宾将目光聚焦到“新技术”。
网络日益成为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的关键阵地,但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也时有发生。论坛中,不少企业谈到了新技术带来的困扰。
新希望集团品牌总经理王子约谈到了AI拼接谣言给企业带来的困扰——一个刚注册的账号、用AI拼接了一条假新闻,在自媒体上快速传播。然而,在辟谣的过程中,还遇到了要证明“我是我”的难题。“好在网信部门及时介入,帮我们很快处理掉了这个事情。”
其他企业也有类似的困扰。蜀道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任小康也讲述了外地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而蜀道集团“躺枪”的经历。“当前AI技术越来越火爆,有时候企业一个很小的信息,有些自媒体账号利用AI很快发出一些小作文,全部是标题党,博眼球,吸引流量。”
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企业也期待着用新技术来应对。
“虽然我们是一个农牧企业,但真诚感受到数字化和AI在整个产业链里的作用。现在互联网在AI和数字化的应用上已经非常超前了,相对应我们的监管,我们的处理可能也要在这一块更往前走一步,才能够更好的使用环境。”王子约说。任小康也有同样的期待,“AI运用的话我觉得要加大审核的力度,也希望平台在这方面有一些举措。”
新技术的发展和规范之间如何平衡?其实,在营造法治化网络营商环境中,司法领域已有了探索。
论坛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表示,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明确了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AI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强化人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激励AI使用者利用AI工具进行创作的热情。在“AI生成声音人格权”案中,认定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亮明了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技术向善的司法态度。“AI换脸”案中明确,未经授权对他人视频进行“AI 换脸”处理,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为深度合成技术应用提供行为指引。
“在审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利益平衡,既保护产业创新和市场主体活力,又及时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推动新业态、新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蓬勃发展。”姜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