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城投开发10亿元小公募获受理,拟将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0月23日,据上交所,“2023年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据悉,该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10亿元,发行人为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6.00亿元用于经发行人确认的注册地在沛县辖区范围内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4.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10-17,法定代表人为杜长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的投资;拆迁安置等。该公司由沛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3,545.22万元、210,527.72万元、216,520.57万元和85,961.30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6,773.56万元、58,779.28元、50,375.37万元和10,276.6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328.79万元、46,347.19万元、41,376.14万元和10,08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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